各二级学院:
为了做好2022年秋学期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二级学院按照《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盐师院〔2022〕58号)有关规定,各班汇总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并在班级范围内向学生公示,学生应逐一核对(原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妥善保管)。本次奖学金评定使用“智慧学工”管理系统。
二、请学生登录“智慧学工”管理系统填写申请信息、申报等级、申报理由等。各学院负责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最迟于3月31日下班前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。
三、报送的材料包括:1.《学生个人奖学金申请表》(延缓返校学生可待学生返校后上报);2.《各班级学生成绩总表》(需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;3.《获奖名单汇总表》(需分管学工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。以上三类表格,均可由系统直接导出打印。
各学院学生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报送学生工作处之前,均应向学生公示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。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后,不得随意更改。经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合格者,名额不再追补,也不得替换他人,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评审、严格把关。
特此通知。
学生工作委员会
2023年3月23日